导读【原文】 姜太史玉璇言[1]:“龙堆之下[2],掘地数尺,有龙肉充牣其中[3]。任人割取,但勿言amp;‘龙amp;’字。或言amp;‘此龙肉也amp;’,则霹雳震作,击人而死。”太史曾食其肉,实不谬也。...
【原文】
姜太史玉璇言[1]:“龙堆之下[2],掘地数尺,有龙肉充牣其中[3]。 任人割取,但勿言‘龙’字。或言‘此龙肉也’,则霹雳震作,击人而死。” 太史曾食其肉,实不谬也。
【注释】
[1]姜玉璇:姜元衡,字玉璇,即墨(今山东省即墨县)人。顺治六年进 士,曾任内翰林宏文院侍讲、江南主考等职。见同治《即墨县志》卷七。太 史,明清两代习称翰林为“太史”。
[2]龙堆:地名,疑指白龙堆,天山南路之沙漠,沙堆形如卧龙,无头有 尾,高大者二三丈。
[3] 牣 [2] (rèn 认):满。
【译文】
太史姜玉璇说:“天山南麓的沙漠中,有个叫白龙堆的地方,从地上挖下几尺以后,看到里面盛着满满的龙肉。人们可以任意去割,只是不能说出‘龙’字来。若有人说‘这是龙肉’,就会有霹雳震响,把人击死。”姜太史就曾经吃过这种肉,的确不是荒谬之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