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17日 最大“老鼠仓”马乐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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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2013年7月17日,最大“老鼠仓”马乐案。马乐,性别,男,研究生/硕士,出生于1982年。2006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进入博时基金工作,2010年7月起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。据悉,老鼠仓一般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,先...

  2013年7月17日,最大“老鼠仓”马乐案。

  马乐,性别,男,研究生/硕士,出生于1982年2006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进入博时基金工作,2010年7月起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。

  据悉,老鼠仓一般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,先用自己个人(机构负责人、操盘手及其亲属、关系户等)的资金在低位建仓,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。

2013年7月17日 最大“老鼠仓”马乐案

 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,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,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,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,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,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,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,成交金额人民币10亿余元,获利近2000万元。由于交易金额巨大,马乐被称为目前国内公开审判的最大“硕鼠”。

  2013年7月11日、12日,证监会冻结涉案三个股票账户,共计3700万元。2013年7月17日,马乐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。深圳市公安局于同日对其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。

2013年7月17日 最大“老鼠仓”马乐案

  2015年7月8日上午,最高法公开开庭审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,马乐在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期间,利用其掌控的未公开信息,操作三个股票账户,非法获利18833374.74元。案件将择期宣判。

2013年7月17日 最大“老鼠仓”马乐案

  

  

  最高检抗诉史上罕见,2014年4月4日,深圳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,量刑明显不当,提出抗诉。检方的理由是,马乐的犯罪行为应属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一审法院认定情节错误。

  2014年10月20日,广东省高院对该案做出终审裁定,驳回抗诉,维持原判。但马乐一案并未就此画上句号。月余之后,2014年11月27日,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,提请最高检抗诉。12月8日,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,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,导致量刑明显不当,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。

  据了解,最高检对具体案件提出抗诉十分少见。称,根据中国最大的法律检索系统“北大法宝”的收录情况显示,从20世纪90年代到目前最高检向最高法提起抗诉的刑事案例仅有9件。马乐案同时也是最高检在经济领域犯罪的第一次抗诉。

  

  老鼠仓(Rat Trading)是一种无良经纪对客户不忠的“食价”做法。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,先用自己个人(机构负责人,操盘手及其亲属,关系户)的资金在低位建仓,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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